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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藏库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养和训练、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4.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0天,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达到验收交付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0天,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达到验收交付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二)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具有与本项目同等规模的项目建设经验。(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企业名称;邮件内容:列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箱:h。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谈判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公司可以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出示);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1.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评审委员会按无效谈判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此类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本项目因根据甲方需求设计订制,对采购物品的结构要求比较高,需提供样品评审。投标方需提供密集架主要零部件样品,包括网格、抽屉等要素,并单独封装。投标样品于投标会当天递交。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真实的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