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我们国家的经济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民营经济贡献50%以上税收,60%以上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公司数。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做出了顶层部署,2023年7月,《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各有关部门、各地区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升非公有制企业活力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 发了《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总计7个部分共计25条措施,对于拓宽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渠道提出具体实际的要求,有利于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壮大民营经济,实现民营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杨荣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本次文件以破解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为导向,以拓展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渠道为主要抓手,采用类似‘三支箭’的政策组合拳形式,从贷款、债券、股权三种融资渠道为民企提供全方位融资支持。”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研究服务部联席负责人王正国谈到,在制度设计上,文件制定了金融机构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的年度目标,增强了绩效考核中对非公有制企业支持所占权重,能够有效提升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意识和支持力度。在融资渠道上,文件从贷款、债券、股权三种途径对支持民企融资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
其中,在贷款融资方面,本次文件以金融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支持与非公有制企业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贡献相适应为目标,以逐步提升非公有制企业贷款占比为抓手;在债券融资方面,文件聚焦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扩容增量提效,提升金融机构对民企债券配置;在股权融资方面,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
从供给角度看,文件将近年来的一系列举措进行了强化,通过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逐步发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推动诸如科创票据、供应链票据、股债结合类产品等的创新投融资工具发展,提供政府担保增信、建立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分担机制、促进银担银保双向合作,为民企债券提供了更完备的投资保障以及更强的投资价值。
从需求视角,银行、公募基金、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类机构等机构投资的人以风险防范和产品流动性为主,风险偏好较为趋同,只有少量优质非公有制企业债券才能进入可投资标的库。通过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的人,增加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对民企债券的配置,能够提升民企债券的流动性,提振各类机构投资需求,助力民企债券一二级市场的活跃。
在股权融资方面,不少业内专家这样认为,长期资金市场在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方面大有可为。“从A股市场的数据分析来看,民营经济慢慢的变成了市场主体力量,上市非金融公司数达3368家。”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章俊表示。
不过,章俊也谈到,银行贷款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支持力度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他建议,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非上市企业财务数据缺失问题,要逐步推动金融科技赋能以及产业链供应链金融。“要积极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支持供应链上民营中小微企业组织订单贷款、仓单等业务。”他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通知》还提出要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通过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引进来”。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杨荣认为,这将有利于扩大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范畴,推进其业务的国际化,获得经济全球化的红利,助力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
“在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等方面,文件提到应充分的利用国内外资源。”王正国分析称, 一是支持“引进来”,完善跨境投融资和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跨境融资和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相关试点。二是支持“走出去”,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池试点,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首办户拓展行动,为优质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服务。
章俊也表示,境外融资是实现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的重要路径之一。《通知》强调“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尤其具有现实意义,科创企业因其“轻资产、高成长”的特征较难获得信贷支持,扩大试点范围可以有效缓解其融资需求。在其看来,目前,在北京、上海、江苏、湖北、海南等多地已经开展的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扩大有望惠及更多企业,为科技自立自强助力。同时,民营企业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有望实现更加便利化。
华泰证券有关研究分析称,截至2023年9月末全国已累计办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超427万笔,金额超1.9万亿美元,后续将进一步深化鼓励支持开展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结算业务,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此外,还应进一步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助力更多涉外民营企业降低跨境融资成本;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完善跨境信用体系和银企线上对接渠道,不断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应用场景,推动银行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支持企业更好开展汇率风险管理。
“重视机制建设、强化正向激励。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已经提出多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中银国际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肖成哲表示,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通知》进一步推进对于金融机构的正向激励机制,解决金融机构的“敢贷愿贷”问题。
杨荣表示,《通知》提出的完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同时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约束机制、强化应收账款确权等方式来优化民营企业融资配套政策,都将消除金融机构为民营公司可以提供外源融资后顾之忧,降低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融资的风险和成本,提升其获得外源融资的便利性。另外,《通知》提出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将向非公有制企业倾斜,来实现正向激励,比如:通过支农支小再贷款、金融债、财政奖补、税收优惠等政策,来降低金融机构向其提供融资的成本和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积极性。
对于“货币政策”,王正国建议,继续推进和深化此前颇有成效的结构性货币政策,通过继续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延长和优化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促进相关领域的融资规模持续增长、融资成本持续下降;另一方面,积极拓宽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金额来源,帮助金融机构稳定负债端、夯实资本实力,进而提升服务实体的能力。
华泰证券则提出,要完善信用激励约束、风险分担和补偿等融资配套机制,让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该机构建议,未来可借鉴发达地区小微金融模式,政府机构在打通银企合作、建立担保机制上可以有更多积极介入,如牵头列出企业“白名单”,并设立风险资金池,政府、银行等金融机构各自承担不同比例的风险,既共享信息,也共建分担机制,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