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由于抵质押资产匮乏,加入担保圈是缓解融资困境的主要途径。但是,由于关联互保、过度担保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中小企业担保圈风险累积,并且当前部分地区特别是东部沿海省市企业债务风险频发,且沿担保圈、担保链大面积传染扩散,对出险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金融业稳健运行构成了较大威胁。笔者通过对济宁市担保圈风险的监测与调查认为,银企信息不对称、担保杠杆的顺周期特征、银行的顺周期信贷行为以及担保圈的行业同质性是中小企业担保圈风险形成的主要的因素。治理担保圈风险应最大限度地考虑其形成的现实条件和经济合理性,摒弃“全盘否定”的态度,在治理对策上,应立足于控制担保圈的合理风险边界,有限度地发展、使用中小企业担保圈,健全风险化解和防范工作机制,完善担保风险管理模式,防止信贷风险通过担保链条不断传染和扩散。
(一)银企信息不对称,是形成担保圈风险的最终的原因。中小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现象突出,并且缺乏充足的可抵押资产和强有力的外部担保,企业为满足自身的融资需求,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在不能提供足值抵押的情况下,不得不按照各家银行的贷款要求寻求落实别的公司可以提供相应担保,同时各家银行对担保企业的准入也有各种限制,造成企业之间担保现象比较普遍。而金融机构从风险控制的方面出发,即便对于一些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也要求提供保证担保而不会发放信贷,客观上轻易造成担保圈的形成,且易出现“用担保圈垒流动资金贷款”、“用流动资金贷款垒大户”的情况。同时各金融机构对于关联企业连环担保、企业间互保等没有具体规定,对保证企业的审查偏松,银行贷款实际上处于担保不足或无担保状态,加大了区域信用担保网络的脆弱性。
(二)担保圈的顺周期特征,是经济下行期担保圈风险形成的根本原因。在经济上行期,中小企业加入担保圈能够缓解融资困境,节约融资成本,担保圈杠杆一直上升,担保圈负债和资产的比例逐步扩大。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4万亿元财政支出以及配套的经济刺激政策使我们国家的经济迅速恢复,并快速步入上升通道。在这种宏观经济背景下,中小企业的经济情况也得到明显改善,订单增加、人力成本提高等因素促使中小企业迫切地需要外源融资的支持,刺激了大量担保圈的产生,增加了企业整体信用,降低了融资成本。但是,在经济下行期,在担保圈内部除了缺少必要的风险防范、退出机制之外,还缺少与杠杆累进相对应的去杠杆机制,使得担保圈的风险不可以通过内部的机制逐级得到缓释,只可以通过破产清算来实现,从而成为风险传染的主要渠道。
(三)银行的顺周期行为,是风险爆发的直接诱因。银行的信贷投放有着非常明显的顺周期特征。在经济上行期,企业纯收入能力显著改善,提升了商业银行的放贷信心和放贷能力,信贷规模扩张,导致大量企业的过度授信。在经济下行期,由于企业经营效益下滑、承贷能力变弱、银行自身信贷规模收紧等原因,银行对中小企业抽离贷款或对到期贷款不再续贷,导致中小企业困难,引发信贷风险。如济宁市某味精集团由于经营不善,部分商业银行在短短两个月内收回其贷款1.4亿元后未再续贷,直接引发该企业资金链断裂,最终引发担保圈的连锁反应。
(四)中小企业担保圈的同质性,是经济下行期风险爆发的重要原因。同行业担保或产业链内担保是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中的普遍方式,特别是部分行业由于其风险程度较高,使得行业内部被动形成担保圈,由此导致的行业性金融风险较为突出。同质性决定了担保圈的风险缓释作用仅局限于个体风险,不能够化解行业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一旦经济或者所在行业进入下行周期,甚至还会因为“共振”效应,风险通过“多米诺骨牌效应”传导发散开,在担保圈内循环、传递、放大,进而演化成区域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如,从济宁市近年来爆发的担保圈风险看,出险企业主要分布在辖内煤炭贸易行业、化工产业、机械制造等几个典型行业。
(一)短期看,应健全担保圈风险化解工作机制。1.充分的发挥地方政府化解担保圈风险的主导作用。地方政府应积极调动各方资源化解风险,及时阻断风险扩散渠道,避免市场恐慌,为风险处置争取足够的时间和空间。针对区域风险规模较大、影响广泛的担保圈风险事件,当地政府应牵头成立风险处置小组,协调各方当事人,制定解决方案,提高信息透明度,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从税收返还、资金支持、帮企业重组等方面采取有力救助措施,有效化解风险,坚定市场主体信心,维护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同时,政府参与风险处置,要注意坚持依法合规原则,明确政府定位,避免行政命令和“一刀切”式处置担保圈风险,避免不当的行政干预。
2.完善商业银行分类处置机制。商业银行应建立担保圈的分类处置机制,在全面评估担保圈规模及复杂程度、圈内企业经营状况、担保圈成因及性质等方面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压缩风险融资、担保方式置换、信贷产品改造、切断担保链条、清理保证融资等措施,按分类处置原则妥善应对,实现担保圈贷款风险的降低和转移,尽可能的避免采取盲目压贷、快速收贷等措施。对数额较大的担保圈事件,应成立风险处置委员会,各贷款银行共同进退、商讨风险处置措施,增强商业银行在风险处置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线.坚持企业风险化解的主体地位。对于风险暴露企业,一方面要全力开展自救,在经济下行背景下,主动“瘦身”,剥离非主业资产,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早日恢复财务健康;另一方面要加强信息公开披露,积极努力配合风险处置,坚决杜绝利用信息不对称转移资产和逃废银行债务,防止出现道德风险。
(二)长期看,应建立担保圈风险防范长效机制。1.完善企业公司治理,夯实风险防范基础。作为市场经营主体,企业应该积极作为,练好内功,夯实风险防范基础。一是强化财务约束,增强财务稳健性和偿还债务的能力,适当控制财务杠杆,提高自身流动性水平,预留充足的财务缓冲空间。建立与融资方的战略互惠关系,防止盲目融资、多头融资,减少异地融资。二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增强核心竞争力和自我造血功能,防止盲目投资,克服短期经营和投机行为。三是加强治理机制建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构建适合本公司发展的内部组织架构,完善公司治理,避免“家族化”管理弊病。此外,应充分的发挥审计机构对企业财务的外部约束,增强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真实性,确保企业财务报表准确、可信。
2.完善商业银行担保圈信贷管理,从源头加强风险控制。商业银行应建立防范担保圈风险的长效机制,将化解担保贷款风险作为深化信贷管理的重点工作,组成专门团队对担保圈风险逐案进行研究和破解。首先,要在全面评价担保圈内企业经营状况、担保圈规模及复杂程度、圈内企业信用状况、担保圈的成因及性质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压缩风险融资、信贷产品改造、切断担保链条等方式,实现担保贷款风险的降低和转移。其次,应摸清担保贷款风险底数,确立更为审慎的企业担保能力测算标准,增强经营稳健性。积极研究开发担保圈风险管理模型,建立科学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逐步消除关联企业间互保、过度担保和过度融资行为。
3.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强担保圈风险监测和信息公开披露。充分的利用企业征信系统等基础金融信息平台,深入开展数据挖掘整理,加强对担保圈企业的监测分析与风险预警,有效发挥征信系统数据对于防范担保圈形成、限制企业多头融资、盲目融资等方面的作用。同时,积极拓展贷款有效抵质押空间,推广新型抵质押产品,避免过于依赖担保手段实现信用增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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