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体系逐步健全、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产业绿色转型逐步深化……“双碳”目标提出至今已有4年时间,成为引领各行各业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方向。
“我国‘双碳’进程整体可以用‘积极稳妥又成绩突出’来形容。”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双碳”目标目前的进展如何?金融业在绿色转型中扮演的角色以及绿色金融下一步发展与创新的重点有哪些?鲁政委进行了解读。
《金融时报》记者:距离“双碳”目标提出已有4年时间,您认为目前进展如何?哪些领域的成绩比较突出?还有哪些领域亟待突破?
鲁政委: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1+N”政策体系,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产业体系一直在优化。在政策上,我国用了不到3年时间构建完成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各有关部门出台12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施方案和11份支撑保障方案,31个省(区、市)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有效支持和引导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在能源结构上,我国是全球能耗强度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也是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装机顶级规模、发展速度全球最快的国家,2023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超过50%,煤电装机占比首次降至40%以下。在应用端,“十四五”期间前3年,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全国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约7.3%;在供给端,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6.53亿千瓦,约占我国发电总装机的53.8%。在产业体系方面,传统产业产能持续优化,已培育近5100家绿色工厂,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快速地发展,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5.8%。
我国绿色转型将进一步走深走实。走深,意味着将进一步融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局,政策、区域和产业绿色发展的协同,技术、制度和商业模式的创新,能源、矿产资源和关键技术的供应安全,都是绿色发展新阶段需要面对的问题,一些最初以“意见”形式发布的政策,也有望逐渐规范为“法律”。走实,意味着标准、数据、核算、国际合作中口径的协商一致等,都会加速推进。
《金融时报》记者:助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金融业发挥了啥作业?在绿色金融领域,怎么样更好“构建多元化资产金额的投入机制”?
鲁政委:“双碳”目标关系到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其重点是推动能源结构与产业体系持续向“绿”向“新”优化调整、新技术与新业态的不断孵化与转化,而这些变革需要大量资金支持。金融机构需要围绕“双碳”等绿色发展需求作出积极响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持续推动金融工具和模式创新,加大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仍以绿色信贷为主,占总体绿色融资规模的比例在90%以上,因此,我们正真看到目前绿色金融市场的参与机构也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大部分绿色项目投资周期较长,需要银行提供长期贷款,而银行的平均负债期限较短,期限错配问题较为严重。因此,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特别的重要,建议未来可以从标准制定、制度规范、激励约束机制等各方面逐步完善绿色证券、绿色信托、绿色基金、绿色股权投资等各类绿色金融理财产品与服务的制度要求,以推动市场中除银行业金融机构之外的保险、信托、基金、证券、资管等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为市场提供多元化的融资产品与工具,以满足绿色低碳转型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金融时报》记者:《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稳妥有序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气候投融资试点。试点地区取得了哪些成绩?您对后期试点逐步发展有何期待?
鲁政委: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提供了多种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2017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在五省(区)八地开启了为期5年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后在2019年和2022年又新增两个试验区。试点地区在制定绿色金融标准、完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强化政策激励约束、创新绿色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如在信息公开披露方面,试验区率先组织金融机构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指南进行环境信息公开披露,浙江湖州等地还率先应用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金融管理部门与金融机构间信息共享。在激励政策方面,部分试验区安排绿色金融改革专项资金,对绿色金融理财产品创新、绿色企业上市、绿色金融高品质人才等给予奖励或补助。部分地区通过风险分担、再贴现等措施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产业、绿色项目集聚。绿色金融理财产品方面,试验区积极探索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产品创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课题组调研结果,2018年至2021年,试验区绿色信贷年均增长21.03%,高于试验区全部贷款平均增幅5.59个百分点。
气候投融资试点也已取得一定成效。2022年8月,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气候投融资首批试点名单,共有23个试点获批。国家层面先后发布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方案》等文件助力落实和推动试点相关工作。目前,气候投融资试点已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注重体制机制建设与政策协同,绝大部分试点地区发布了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且任务清晰,部分试点地区注重横向协作与纵向联动,强化试点落地效果,部分地区将试点工作与地方“双碳”目标融合发展。二是加快推进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统计,截至2023年底,试点地区项目入库3086个,累计入库项目涉及投资32908.85亿元,预计建成后可实现年减排量3298.66万吨,已与金融机构成功对接项目累计566个,占入库总额的18.3%,实现授信总额达4553.84亿元。三是试点气候投融资产品创新不断,气候类信贷、保险、债券、基金等产品日益丰富,同时,试点地区均在积极探索碳金融服务与创新。未来根据《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方案》对气候投融资试点进行相对有效评估也是市场非常期待的方向。
《金融时报》记者:在过去几年里,各界对转型金融等领域高度关注。在您看来,要推进转型金融有序发展,目前条件是否成熟?如何更好防范转型金融领域的“洗绿”“漂绿”行为?
鲁政委:高碳行业低碳转型是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的关键,转型金融为高碳行业大规模融资提供了新选择,当前,我国推动转型金融发展已具备多方面条件。在政策体系构建方面,2022年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G20转型金融框架》正式对外发布,提出了一套关于转型金融的高级别原则,为国际各方构建自身转型金融政策提供指引。2024年以来,我国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均强调了转型金融的发展。在标准建设方面,2024年更新发布的《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新增了“低碳转型”相关产业,《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提出要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已组织部分重点领域转型金融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在实践层面,交易商协会和交易所陆续推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转型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债券、低碳转型债券等转型类债券,截至2024年6月末,各类转型债券合计发行规模近2000亿元。此外,转型类信贷产品创新也不断涌现,多家银行落地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业务,部分银行开始关注公正转型领域产品创新。
为了更好防范转型金融领域的“洗绿”“漂绿”行为,要进一步完善碳核算及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体系。转型金融主要支持高碳产业低碳转型,因此,基于碳排放有关信息来评估转型成效,防止出现“假转型”特别的重要,这就要求建立相对完善的碳核算与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尤其是企业、项目和产品层面的碳核算与信息公开披露制度。自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和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以来,我国碳核算体系建设正加速推进。在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核算体系的基础上,还要一直完善碳排放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并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使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得到行业、企业碳排放信息,作为其转型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碳核算和投融资决策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