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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实融合创新小微金融服务模式
发布:审计服务   更新时间:2024-09-30 10:11:59

  小微金融是普惠金融发展的重点,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和金融管理部门的一同推动下,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效,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重已超越30%,但与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56789”贡献相比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正因如此,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普惠金融作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之一,要求切实加强对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当前数实融合从宏观、产业、微观层面全方位推进,将为小微金融服务开创新的模式,打开小微金融服务新的发展空间。

  (一)宏观层面:数字化的经济和数实融合快速推进,提升实体经济效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促进数字化的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层次地融合”,数字化的经济在促进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化的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构建促进数字化的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

  从发展实践来看,近年来数字化的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2017年至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27.2万亿元增至56.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至44%左右,年均增速是同期GDP年均增速的1.5倍左右。

  “数实融合”的动力来源于对经济发展函数的升级改造。这背后的核心是释放了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对传统生产经营活动的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改变传统生产函数中的资本、劳动等要素的投入产出关系,创新推出新的商业模式;同时,推动资本、人才等传统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改善不同产业的协同对接效率。在数字化带动下,我国“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2023年“四新经济”的数量快速增加,在新增经营主体中(3272.7万户)的占比达到39.4%。

  (二)中观层面:以数字化加快不同产业融合,提升产业链韧性和效率。实践表明,数字化转型极大地提高了各个产业的供需匹配效率。数字化转型通过整合产业链供应链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改善了产业链供应链各个环节的链接效率;同时,在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的支持下,反向定制、柔性制造等新模式在多个产业推开,从消费者需求出发驱动生产,大大提升了企业新品开发能力,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定制化需求。当前,越来越多的制造企业与互联网科技企业合作,推出智能化的从消费者到生产者(C2M)反向定制供应链。

  与此同时,数字化转型也极大地提升了不同产业的协同发展效率。在数字化快速推进的大趋势下,不少互联网平台企业打造了连接用户、企业等多方主体的产业链供应链生态,有效促进了各个产业的高效衔接。根据我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报告,截至2024年6月,我国即时通信、网络支付、网络购物、网上外卖、互联网医疗等15个细分业务领域中的平均网络用户规模达7.3亿人,相应地各类平台企业成了这些产业链供应链的“链长”,在改善产业链上的供需对接、不同供应链的协同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企业“融合创新”,加快企业创新发展。中小微企业是我国数量最多的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决定了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深度。对中小企业而言,在推进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如何解决“成本、收益、人才”三大现实问题。与互联网科技和大型平台融合创新,是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现实路径。当前,一些互联网科技企业集“实体性”“科技性”“生态普惠性”和“网络外部性”等特征于一身,已成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商”。一方面,搭建供应链产业链生态,帮助中小企业对接产业链供应链;另一方面,输出数字化解决方案和科技能力,解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人才难题;此外,还综合运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输出供应链金融科技,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融资可得性。

  (一)小微金融服务政策目标持续升级、考核评价不断丰富。一是单一政策要求转为多维政策目标,强调服务综合质效。从2005年开始提出的“一个不低于”(小企业信贷增速不低于上年),到2008年的“两个不低于”(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到2015年的“三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到2018年的“两增两控”,到2020年提出的“四维目标”(增量、扩面、提质、降本),再到2022年提出的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政策目标不断丰富。二是监管政策引导带动监管评价检查,强化政策落地生效。近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价格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在监管部门年度重点检查和市场乱象整治中,也将金融机构对小微金融服务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检查整治重点。三是从外部激励政策下沉到专营机制建设,提升机构内生动力。为了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监管部门放松了小微贷款的不良容忍度,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降低了小微企业信贷的风险权重,同时推出普惠小微贷款专项再贷款工具。

  (二)相对于小微企业贡献,小微金融服务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在相关政策推动支持下,我国普惠小微贷款持续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8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了31.9万亿元,较2017年末翻了两番,年均贷款增速远高于整体贷款增速,平均利率也累计下降了3.5个百分点。全国县域银行机构实现100%全覆盖,乡镇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约98%,服务的小微经营主体由2019年的2704万户增长至2023年超过6100万户。

  但相较于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对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来看,小微金融发展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2023年4月,银保监会《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要求,“形成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而2024年一季度末我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的比重刚刚超过30%,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56789”的贡献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此外,根据2020年国际金融公司下属的中小企业金融论坛(SME Finance Forum)估算,我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缺口率、面临融资限制的中小微企业占比都还在40%以上。

  (三)小微金融高质量发展,需要改变“成本—风险—收益”函数。从根源上看,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系统性问题。宏观上,我国是由间接融资主导的金融体系,小微企业资金需求仍然主要依赖银行信贷,信贷配给的问题在我国长期存在。行业上,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大中小银行之间的分工协作不够清晰,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还不完善。业务经营上,小微企业存在征信数据不完善、财务报表不规范、抵质押物匮乏、抗风险能力较差等现实问题,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需要花费较多人力精力去获取信息,并且依赖抵质押物的传统风控模式缺乏创新,运营成本高、风控成本高、规模不经济。叠加近年来金融机构降本让利的政策要求,金融机构为实现商业可持续所需要客户支付的价格很可能高于小微企业所能够负担的水平,产品和服务匹配度不高,因此形成“不敢贷、不能贷、不愿贷”的三角困局。

  金融机构传统信贷服务模式不支持持续做大做多小微企业贷款。按照传统信贷模式下的“成本—风险—收益”关系,银行做大小微企业信贷要么是成本下不去,要么是风险控不住,要么是收益上不来,或者是三者兼而有之。要破解 “不敢贷、不能贷、不愿贷”的困局,核心是要顺应当前数实融合的大趋势,利用新型数字科技改变小微企业贷款的“成本-风险-收益”函数,既能满足普惠金融的目标,做到成本可负担,又能将不良率控制在合理范畴前提下,实现一定的商业利润。

  在数实融合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利用数字科技协同推进产业企业和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推动供应链金融与产业供应链在各个环节实现人(客户)、货(产品服务)、场(渠道)的联动转化,高效利用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推动金融服务与产业发展高效融合。“双链联动”为供应链金融和产业金融发展提供了新思路,为破解小微金融服务“不敢贷、不能贷、不愿贷”困局提供了新路径。

  (一)“双链联动”模式发展有着坚实的需求、政策和技术基础。一是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双链联动”化解高企的应收账款压力。自2008年以来,我国企业的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加、期限不断拉长”。2024年7月,规上工业企业的应收账款规模超过了25万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快速上升到14.5%。与此同时,规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期不断延长,2024年7月上升至66.5个月,其中代表广大中小微企业的私营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期更是长达68.1个月。当前企业营收利润率处于较低水平(1至7月为5.4%),亟须通过有效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盘活现金流。

  二是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双链联动”推进小微金融批量式发展。202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发〔2020〕226号),鼓励通过“金融科技+供应链场景”实现供应链金融数字化转型,实现核心企业“主体信用”、交易标的“物的信用”、交易信息产生的“数据信用”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风控系统。202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银发〔2023〕233号),要求“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深入实施“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双链联动”式数字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发展目标就是要发展供应链金融无核模式,实现小微金融服务的批量式发展。

  三是金融机构发展“双链联动”模式数据和技术基础越来越牢固。在数据支撑方面,国家“数据二十条”明确了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流转使用制度,全国各地已设立50家左右数据交易所/大数据交易中心;2024年3月,国务院发布《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2024〕15号),明确了17大类、37小类信用信息的“共享范围、共享方式、责任部门”。在技术保障方面,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持续迭代升级,大模型在金融行业应用不断推进,营销获客、信用评估、风险定价、贷后管理等数智化解决方案不断成熟。

  (二)“双链联动”模式是通过人货场联动破解供应链金融发展瓶颈。在客户(人)联动上,挖掘增量客户和差异化服务存量客户两手抓。一方面,供应链金融和产业供应链“增量共享”客户。通过数字化赋能,将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客户持续性地共享给产业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对于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来说,通过数字化赋能营销获客的方式也可以获得自身产品的增量客户。另一方面,通过数智化转型,供应链金融和产业供应链可以相互作用,银行贷款机构和产业链企业不仅可以实现对自身客户产品服务的差异化定制,也可以促进对方为其客户所提供差异化定制的产品服务。

  在场景(货)和渠道(场)的联动上,场景共享和渠道融合两手抓。一方面,场景和渠道共享,银行贷款的产品设计和产品营销甚至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可以借助产业链上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场景与渠道实现,也可以与产业链企业共用第三方场景和渠道。另一方面,场景和渠道融合,贷款银行通过场景金融服务的嵌入与服务渠道的融合,将金融服务的产品设计、风险决策、贷后管理等嵌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产业链上的企业也可以通过银行所提供的场景渠道、贷款服务等提升自己的生产经营效率。

  “人货场”联动需要注重服务的标准化,根据场景组合形成差异化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首先分别推进产业供应链、供应链企业与供应链金融的数智化转型,然后推进产业供应链与供应链金融在设计、生产、营销、客户服务等各个流程环节的相互赋能,实现产业供应链、供应链金融效率的提升和数据的沉淀,形成系统性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其次,金融机构自身或者联合第三方打造数字化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利用数字科技高效地汇聚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数据,以及内部数据、公共数据、产业数据,进而打造标准化、模块化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后续可以针对不同场景拆解组合形成针对性的数智化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

  “双链联动”终极状态是让每个企业都成为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企业。“双链联动”需要采用渐进式模式,通过“飞轮效应”不断拓展联动链条和范围。银行机构或者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首先依托数字科技推进已有客户企业、产业供应链的数字化转型,开展数字化供应链金融服务;然后通过产品标准化和运营平台化,推进外围企业、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开展数字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构建“贸易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一体化模式;最终通过数据流转、技术赋能和平台运作,不断拓展“双链联动”的供应链产业链,让各条产业供应链汇集编织成“产业互联网”,更大范围地实现“金融-科技-产业”深度融合,让产业供应链的各个企业成为产业互联网的核心企业,从而消除供应链金融发展过于依赖产业链核心企业的瓶颈。

  (三)“双链联动”模式发展需要解决好数据产业生态渠道问题。在数据方面,与数字政府、数字化的经济、数字乡村、数字园区建设协同,利用数字化的政务服务强化数字化金融服务的数据基础;强化与政府数据基础设施的合作,如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地方的征信中心或信息共享中心,善用全量数据。此外,还需要利用新兴数字科技,完善数据采集、使用和治理的标准化流程,做好从数据收集开始,到整合、清洗、拆分、标签化、存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在产业方面,金融机构就可以依靠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合作,通过技术赋能的方式,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的每个环节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帮助产业链供应链做宽、做深、做长、做透;也可以针对性地向实体公司可以提供“数字化转型贷”等创新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或者直接向产业供应链企业开放供应链金融的产品、客户和渠道,支持实体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供应链协同程度。

  在生态方面,金融机构既需要以场景为主导,全面构建产业金融特色生态,如整合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能力,搭建产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政府端连接、同业端共享、企业端赋能和客户端直达,将金融服务融入各个产业场景;同时,借助平台企业和科技公司的技术优势,将科技公司的服务嵌入金融机构业务流程,并帮助金融机构将业务流程嵌入产业链和企业经营流程,提升场景金融服务能力。

  在渠道方面,金融机构需要做强做优金融服务网点,实现网点智能转型,实现跳出银行做银行的网点服务转型,提升网点网格化辐射作用;同时,做深做透移动金融服务,将上门服务从贷前调查、业务受理、评级授信、移动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进一步拓展到综合营销,建成多功能的移动展业平台,实现营销、开卡、开户、受理、审批、签约、放款、贷后管理等全流程移动化服务。

  整体上看,顺应数实融合的大趋势,通过数字化推动供应链金融与产业供应链“双链联动”,破解了供应链金融发展过于依赖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制约,将全面打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空间。有机构测算,在数字化的带动下,我国供应链金融的产业渗透率将快速提升,业务规模将在2027年突破60万亿元,极大地改善小微金融服务的格局。

  (作者朱太辉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研究员、京东集团经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刘南希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

  ① 朱太辉、张彧通,农村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赋能乡村振兴研究——兼论“双链联动”模式创新,《南方金融》,2022年第5期。

  ② 朱太辉,“金融科学技术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 开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局面”,《金融博览》,2022年第7期。

  ④ 艾瑞咨询,2023年中国供应链金融数字化行业研究报告,研究报告,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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