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国务院出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自此辽宁自贸区尘埃落定,成为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又一国家战略。辽宁作为一直面临资金瓶颈的重化工业地区,既有借鉴前两批自贸区可复制经验的优势,也面临更高标准的差异化发展挑战。从上海、天津等自贸区的试点经验来看,融资租赁业已成为推动自贸区创新和当地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本文通过深入分析融资租赁业支持辽宁自贸区建设和工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契合性及难度,尝试提出发展辽宁融资租赁业的政策建议。
2014年以来,东北经济提高速度持续放缓,装备制造业等支柱产业遭遇难以逾越的发展瓶颈,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这也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提供了重大的历史机遇。融资租赁作为联系实体经济最紧密的金融工具之一,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东北二次振兴过程中能够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2017年3月,辽宁自贸区大连、沈阳、营口三大片区密集发布融资租赁优惠政策,辽宁融资租赁业创新发展迎来重要的历史机遇。2017年前5个月辽宁已新增融资租赁公司13家。
相较于其他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先天具有国际贸易的“基因”,在“引进来、走出去”上优势显著。一方面融资租赁能够吸引外资和国外先进设备及技术,有助于国内企业未来的发展和产业升级;另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内企业设备出口,畅通境外投资渠道,提升国内企业总实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例如,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发达的金融市场工具和相对低廉的海外资金,通过成立外资租赁公司和铝合金模板租赁平台,与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灵活运用多种金融理财产品,在提升自身竞争力、获得了多重收益的同时,也助推了辽宁重点产业的转型升级。
融资租赁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固定资产投资占比大的企业和负债较高的中小企业。而辽宁重工业比例高、民营经济发展难的现状,恰恰形成了融资租赁市场的“洼地效应”。特别是辽宁作为我国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拥有装备制造业所包含的全部7大行业,在185类产品中有58类居全国前6位,占比高达31.4%。辽宁装备制造业企业既具有较强的融资租赁设备产品供给能力,也存在比较大的融资租赁需求。在《中国制造2025》纲领指导下,融资租赁与辽宁装备制造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更能顺势对接。另外辽宁国有经济的资本实力与装备制造业背景,也是注册成立高起点厂商系融资租赁公司的良好土壤。因此,融资租赁将成为助力辽宁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使用但不拥有”的共享经济观念在东北地区仍不能被广泛接受,许多企业还停留在一次性买断设备的传统观念上,对融资租赁这一新型融资方式缺乏基本的了解,限制了融资租赁业务的广泛开展。例如,沈阳某融资租赁公司持有充足资金却极难在辽宁省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而将业务转向外省,致使其外省业务规模远大于辽宁省内。虽然41%的融资租赁公司认为辽宁省融资租赁市场将会“供不应求”,但短期内受宣传力度、传统观念等因素影响,融资租赁业务还缺乏社会的普遍认可,调查显示,27%的融资租赁公司认为“信息资源缺乏”是阻碍公司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
调查显示,辽宁省内融资租赁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为传统,仅包含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过于注重融资租赁的融资功能,资产管理和市场营销等功能作用发挥不足。而随着经济下滑、营商环境变化及竞争加剧,融资租赁公司以售后回租为主的“类信贷”业务不可持续。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对承租人抗风险能力的评估相对于银行机构来说,仍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加之异地发展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经营风险逐步暴露。例如,辽宁辉山乳业以奶牛作为租赁资产实际融资21亿元,当前因自身投资经营不善,多项到期债务短期内无法偿还,导致多家融资租赁公司面临损失风险。
调查显示,分别有27%和23%的融资租赁公司认为“成本负担较重”和“资金渠道狭窄”是阻碍公司发展壮大的重要的因素,占比分别占第一和第三位。融资租赁公司中除金融租赁公司资产金额来源渠道相对较多外,其他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主要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产金额来源十分有限。问卷显示,自有资金仍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资产金额来源。22家公司的资产金额来源中,自有资金占比合计高达75.7%,银行贷款仅占24.3%。而受多方面因素制约,银行贷款的成本也较高,当前以一年期贷款为例,融资租赁公司承担的利率普遍上浮20%至30%,且受担保方式限制,贷款条件较为严格,严重挤压了融资租赁公司的盈利空间。
问卷调查显示,影响和制约辽宁省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最明显问题中,认为“缺少鼓励和扶持政策”和“法律制度不健全”占前两位,占比分别达到21.2%和15.2%。由于融资租赁在辽宁地区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前两批自贸区相比,辽宁自贸区扶持政策仅局限于税收补贴、抵免及财政奖励、返还等形式,尚未形成租赁货物出口、海关监管、外汇管理、跨境人民币使用、业务模式和融资方式创新等多维度配套政策体系;即便与第三批其他自贸区相比,辽宁自贸区扶持政策仅复制了降低审核门槛、允许收取外币租金、允许境外开立人民币账户用于跨境人民币租赁业务等“最低标准”,政策倾斜力度不强。与此同时,融资租赁公司也缺乏寻求政策扶持的主动性,有些可利用的政策没有充分挖掘,如调查中很多融资租赁公司表示希望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但他们并没有去真实的操作,事实上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融资租赁公司可完全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
通过网络、媒体、培训对接会等方式,不断加大对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发展前途、政策优惠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提升融资租赁在东北地区的社会认知度。同时,积极融合“互联网+”思维,学习上海融资租赁交易所经验,尝试在辽宁自贸区内搭建联合制造方、使用方、服务方、咨询方共同参与,具备区域和行业特色的融资租赁互联网交易平台,协助融资租赁公司与实体企业安全对接,降低信息成本,真正以金融科技革命带动融资租赁行业在辽宁地区的创新发展。
不断完善融资租赁业发展所需的优质营商环境和配套政策。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倾斜更大财力给予自贸区内融资租赁公司落户补贴。完善自贸区内融资租赁产权登记和征信系统接入等服务。为自贸区内融资租赁公司争取更多税费减免和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实现跨境租赁的海关异地委托监督管理模式。逐步建立起审批服务、财税优惠、租赁货物出口、海关监管、外汇管理、跨境人民币使用、业务模式创新等多维度、多层次、综合性的扶持政策体系,促进融资租赁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
辽宁省出台的《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建议》中提出“支持具备产业优势的辽宁装备制造企业以及它服务运营商采取多种方式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要以此为指导,实现辽宁自贸区融资租赁业差异化发展。鼓励具备产业优势、财务情况优良的装备制造业企业在辽宁自贸区内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一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设备销售,提升市场占有率,培育长期客户资源;二是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三是因优于许多下游客户的信用资质,能够以低成本资金获得稳定的利差收入。鼓励装备制造业企业发挥营销网络和客户关系优势,满足多元化需求,向中小企业倾斜,按照租赁业的特点对租期安排、租金定价和租后管理进行系统化控制和个性化设计,实现集团内部融资租赁公司的专业化经营。
鼓励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辽宁自贸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开发与租赁业务相关的创新型产品满足市场需求。鼓励银行按比例发放融资租赁专项贷款,利用外汇存底委托贷款支持跨境融资租赁项目。支持合乎条件的自贸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增资扩股、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外债融资。鼓励自贸区内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租赁资产;探索在自贸区内建立融资租赁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专项支持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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