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贫困村饮水工程水处理设备装置建造补助资金117万元(每个行政村补助3万元),其间连江县11个村补助33万元,罗源县3个村补助9万元,永泰县22个村补助66万元,闽清3个村补助9万元。
二是福州市2018年乡村饮水安全工程稳固提高项目专项补助资金375万元,其间闽侯县52.5万元,长乐区50万元,福清市32.5万元,连江县88万元,罗源县31.5万元,永泰县40万元,闽清县80.5万元。
三是福州市2018年乡村饮水安全工程拾遗补缺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05万元,其间长乐区20万元,连江县35万元,罗源县50万元。
四是福州市2018年乡村饮水安全工程修理维护项目专项补助资金85万元,其间闽侯县15万元,福清市10万元,罗源县30万元,闽清县30万元。
五是福州市2018年农人用水协会建造专项补助资金28万元,其间福清市4万元,永泰县4万元,闽清县20万元。
六是2018年福州市乡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净化消毒项目按每个县(市)区5万元的补助规范,8个县(市)区共补助资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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