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首份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的地方专项政策《广州南沙新区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若干措施》出台。“落户最高奖励1200万元”、“新设相关机构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入库项目贷款贴息每年最高100万元”等,广州南沙拿出真金白银,吸引优质气候投融资项目,旨在构建国际气候投融资生态圈。
不止南沙,自2022年8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公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的通知》以来,首批23个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及区域大部分已在有条不紊地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落地。
为全面梳理试点区域在获批试点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南方财经研究员对23个试点区域在气候投融资政策指引、法律标准、平台建设、项目库建设等维度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了梳理对比。
研究发现,试点城市和地区气候投融资政策和有关标准的逐步建立,气候投融工作的组织架构搭建和项目库储备也在不断完善。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23个获批试点中,已有18个获批试点“动了起来”。其中,8个城市和区域公布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规划、工作方案或实施方案,10个城市和地区落地或即将落地气候投融资项目申报指南、气候投融资支持项目目录以及项目入库分类评价标准等文件;16个试点城市及区域建立起了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气候投融资平台或气候投融资门户网站。
值得关注的是,在推动气候投融资实实在在落地的项目库建设工作方面,已有包括深圳福田、武汉武昌、安徽滁州在内的14个试点城市及区域开始了具体的项目库储备工作,并陆续落地了一批典型项目。但距离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参考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的2023年10月底“组织试点地方完成首批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
2020年,生态环境部等多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成为中国首个专门的气候投融资政策文件。2021年12月,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与《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开展试点及申报工作。
在地方层面,随着2022年8月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公布和国家层面相关参考标准的出台,试点城市及地区陆续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气候投融资地方性的行动方案和指南。
南方财经研究员通过梳理公开资料,发现有不少于8个试点(北京市通州区、湖南省湘潭市、浙江省丽水市、北京市密云区、河北省保定市、河南省信阳市、山西省长治市、山东省西海岸新区)在获批试点后公布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规划、工作方案或实施方案。
纵观上述文件,这部分区域性的试点工作规划和方案大部分提出了气候投融资发展目标、明确了气候投融资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适用于当地产业特征的鼓励及限制支持的行业,对绿色金融理财产品创新,如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碳资产质押融资、绿色保险、碳金融市场等金融层面的创新支持提出了行动计划,并落实到每个对应的政府部门。
这些统领性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相当于为气候投融资这项需要调动多个政府部门的系统性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在气候投融资促进措施方面,今年9月广州南沙出台了专项政策《广州南沙新区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若干措施》,提出了如对新落户从事气候投融资的企业,按照区级经济贡献给予单家企业最高1200万元落户奖励等,真金白银支持气候投融资机构集聚和生态圈建设。
此外,辽宁大连金普新区也于今年5月出台了《大连金普新区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若干措施》,结合大连金普新区产业特点,明确了试点推进工作的目标导向和发展重点。
据公开资料梳理,在气候投融资项目申报指南、支持项目目录、入库及分类评价标准等建构方面,截至目前共有不少于10个城市和地区(河北省保定市、山东省西海岸新区、重庆市两江新区、四川省天府新区、浙江省丽水市、山西省太原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陕西省西咸新区、深圳市福田区、广东省南沙新区)落地了相关标准。
这些产品目录和评价标准则细化了金融机构能支持的项目类别和投资标准,进一步为金融机构筛选项目提供了政策依据。
其中需要我们来关注的是,深圳福田区在申报试点城市期间,就编制了《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评估和项目库管理指引》、《境外资金投资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入库项目指引》等制度。在成为试点城市后,在2023年5月,深圳发布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金融资源支持气候投融资入库项目激励政策框架设计招标公告》,推动气候投融资入库项目激励政策框架的建设。在2023年7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与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不断推进气候投融资区域标准和支持体系的建设。
上述政策及标准文件的牵头方大多为生态环境部门。而作为气候投融资的重要参与方,不少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也出台了金融业服务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的相关政策。
2023年4月,浙江银保监局出台《关于浙江银行业业支持丽水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的指导意见》。2023年5月,三明银保监分局联合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三明市中心支行出台《三明业业支持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2023年9月,人民银行滁州市分行发布《滁州市深化金融服务能级助力气候投融资建设》等。
在对项目库以及投融资专业机构的管理方面,部分城市和区域也出台了相关的指南和管理办法。2023年4月,广西柳州市出台《柳州市气候投融资专业机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10月,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编制了《北京市通州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此外,重庆两江新区编制了《两江新区气候友好型项目管理指南》,陕西西咸新区也发布了《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咸新区气候友好型企业库管理办法(试行)》。
作为气候投融资试点的重要抓手,项目库建设是自去年批复试点以来各地区重点落实推进的工作之一。
在项目库建设方面,生态环境部在2022年10月就印发了《关于印发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参考标准的通知》,规定了入库项目范围及类型,明确了气候投融资的入库项目评价指标,从国家层面推动气候投融资事业标准化的启动,推动地方本区域气候投融资项目有关标准的逐步建立。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文件提出,2023年10月底前,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试点地方完成首批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初步建成地方气候投融资项目库。
但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23个试点中不少于14个试点(深圳市福田区、安徽省滁州市、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省长治市、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金普新区、河北省保定市、山东省西海岸新区、河南省信阳市、湖南省湘潭市、重庆市两江新区、四川省天府新区、甘肃省兰州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已经初步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距离文件要求的10月底前全部完成项目入库尚有一定距离。
梳理发现,由于统计口径、纳入行业类别等维度的不同,各试点入库项目在公司数、融资需求总量上差异较大。但总体来说,大部分试点区域的库内都与当地特色产业有较大关联。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福田率先全国于今年4月发布了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入库项目清单,首批入库项目涵盖低碳能源、低碳工业、低碳交通等6大领域,融资需求248亿元,二氧化碳减排量达216万吨。
据相关的人偷偷表示,深圳发布的项目库,包括后续陆续入库的项目并不仅限于深圳。通过国家级项目库的建设,深圳希望能够通过利用其优势的金融资源和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引导更多全国性项目与深圳开展金融合作。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批试点中,重庆两江新区与成都市天府新区是唯一联手推出项目库的试点。目前,两个区域联合建设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库中,入库企业1.5万家、入库项目累计融资意向超3600亿元。据悉,在后续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上,双方将在政策互通、项目互认、智库共享等方面积极合作。
除了试点地区联手外,还有试点区域联合周边城市共同扩大气候投融资“朋友圈”的例子。据新闻媒体报道,今年9月,试点城市山西太原联合吕梁、阳泉、忻州、晋中等城市成立了山西中部城市群气候投融资联盟机构,通过山西中部五市推进建设辐射全省的气候投融资服务体系。
气候投融资作为一项新的试点工作,对地方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都提出了不少新的要求。在政府部门推动了各项政策、制度、标准后,这些具体的工作后续将由谁来执行落地?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有不少于16个试点(山西省太原市、浙江省丽水市、重庆市两江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徽省滁州市、深圳市福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甘肃省兰州市、广东省南沙新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河南省信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四川省天府新区、陕西省西咸新区、河北省保定市、山西省长治市)建立起了气候投融资促进平台、气候变化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或气候投融资门户网站平台。
据悉,上述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产业促进中心等机构的运作,大多由当地的生态环境部门或金融部门指导,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建专业气候投融资中心/平台,负责具体推进执行气候投融资相关工作。这些工作包括日常培训、行业交流、项目投融资对接、项目落地推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