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12日以电线日以通讯方法举行。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践到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掌管,公司高档处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举行和表决程序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标准运作》等有关法令和法规和标准性文件规则,结合公司第三期职工持股方案存续的实践发展状况,拟改变其财物处理机构。具体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发表的《关于改变第三期和第五期职工持股方案财物处理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根据公司2019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标准运作》等有关法令和法规和标准性文件规则,结合公司第五期职工持股方案存续的实践发展状况,拟改变其财物处理机构。具体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发表的《关于改变第三期和第五期职工持股方案财物处理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根据公司2020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举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第三期职工持股方案财物处理机构的方案》和《关于改变第五期职工持股方案财物处理机构的方案》,现将具体状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举行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职工持股方案(草案)》及摘要;于2019年7月2日举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职工持股方案(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于2019年7月18日举行2019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职工持股方案(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赞同施行第三期职工持股方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第三期职工持股方案相关的事宜;于2019年12月23日举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职工持股方案(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方案;于2019年12月31日发表了《关于第三期职工持股方案完结股票购买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别离于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27日举行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职工持股方案(草案)》及摘要,赞同施行第五期职工持股方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第五期职工持股方案相关的事宜;于2021年3月1日举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职工持股方案(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等相关方案;于2021年3月16日发表了《关于第五期职工持股方案完结股票购买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五期职工持股方案算计持有公司股份7,051,700股,具体状况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标准运作》等有关法令和法规和标准性文件规则,结合公司第三期和第五期职工持股方案存续的实践发展状况,拟改变第三期、第五期职工持股方案的财物处理机构,并新设相应的持股方案处理账户。
现在,改变后的财物处理机构没有终究确认。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处理职工持股方案相关财物处理机构的改变事项,不会对公司第三期职工持股方案和第五期职工持股方案的施行、公司的财政状况及运营效果发生本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