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收益法触及的基本要素或参数包含被评价财物的预期收益,折现率或本钱化率和被评价财物的预期获利年限。
收益法是估计评价目标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恰当的本钱化率将其折现到评价时点后累加,以此预算评价目标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在财物未来预期收益具有特定时期的情况下,通地猜测有限期限内各期的收益额,以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各年预期收益折现值之和,即为评价值V,
式中:——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收益期有限时,还包含期末财物剩下净额;
在这种景象下,首要猜测其年收益额,然后对年收益额进行本金化处理,即可确认其评价值。
有的财物鉴定估计时,其未来预期收益虽然不完全持平,但出产经营活动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各期收益相差不大,这样的一种情况下也可以运用上述方法来进行评价。
在这种景象下,首要猜测未来若干年内(一般为5年)的各年预期收益额,对其进行折现。再假定从若干年的最终一年开端,今后各年预期收益额相同,将这些收益额进行本金处理,最终,将前后两部分收益现值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