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后半叶,英帝国主义用炮舰外交迫使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三个不平等条约,逼迫清政府将香港岛、九龙半岛尖端割让给英国,并把九龙界限北至深圳河的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00多个岛屿租借给英国,为期99年。弱国无外交,这是中华民族的耻辱。
新中国的成立使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结束了长期受侵略、被压迫、遭的历史。中国历史迈进新的纪元,中国外交也揭开了新的篇章。那时一个敏感而又紧迫的问题是,怎么样对待英国占领下的香港,何时收回香港对新中国更为有利。建国前夕,、周恩来等领导人客观地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作出了“暂不收回、维持现状”的决定。这个决策是极具战略眼光的。“暂不收回”并不意味新中国承认三个不平等条约或放弃香港,而是有更加深远的考虑;“维持现状”有利于新中国打破帝国主义的封锁,使香港成为新中国“同国外进行经济联系的基地”。周总理讲得很清楚:香港总有一天我们是要收回的。
1960年代,中国政府对港澳工作又明白准确地提出了“长期打算,充分的利用”的八字方针,即对香港的未来要作长期打算,在能预见的将来,不采取足以改变香港现状的政策,同时要充分的利用香港的特殊地位,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外交战略服务。香港成为新中国与外部世界联系、保持与西方世界对话关系的“桥梁”和“窗口”。
1970年代末,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从国内来讲,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所有的领域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全国政局稳定,经济繁荣。从国际上来讲,冷战格局开始打破,不同制度国家之间的矛盾大为缓和,和平与发展变成全球的主流。1980年1月,提出了中国在八十年代的三大任务,即: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世界和平,实现祖国统一。
随着“九七”日益临近,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怎么样处理新界租约是个十分现实的问题。而英国出于保护其在港既得利益的考虑,则一心想通过某种方式延续对香港的统治。坦率地讲,英国是极不愿意把香港归还给中国的。但面对一个强大的中国,英国无另外的选择。
1982年9月22日,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拉开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的序幕。9月24日,会见撒切尔夫人。撒切尔夫人坚持“三个条约有效论”的立场,并断言由中国取代英国的管治,“香港就会崩溃”,就会危及中国“四化”建设。针对这种论调,针锋相对地回答:“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样的一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中国和英国就是在这个前提下来进行谈判,商讨解决香港问题的方针和办法。”说:“至于说一旦中国宣布1997年要收回香港,香港就有几率发生波动,我的看法是小波动不可避免,如果中英两国抱着合作的态度来解决这一个问题,就能避免大的波动。我还要告诉夫人,中国政府在做出这个决策的时候,各种可能都估计到了。我们还考虑了我们不愿意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15年的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了严重的波动,怎么办?那时,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如果说宣布要收回香港就会像夫人说的‘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做出决策。”还说:“我们等待了33年,再加上15年,就是48年,我们是在人民充分依赖的基础上才能如此长期等待的。如果15年后还不收回,人民就没理由信任我们,任何中国政府都应该下野,自动退出政治舞台,没有别的选择。”铿锵有力的表态,迫使英国不得不在中方建议的基础上同中方就香港问题进行谈判。
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2年9月撒切尔夫人访华至1983年6月,双方就有关香港主权的原则问题和一些程序问题进行了商谈;第二阶段从1983年7月到1984年9月,双方就具体问题进行了22轮谈判。整个谈判过程曲折,充满了激烈的交锋与较量。
首先一个问题是谈判的基础。中方要求英方放弃不平等条约,承认中国对整个香港地区的主权,以此作为基础,同中方磋商怎么样保持香港繁荣稳定及政权交接的技术性问题。但英方仍然坚持“三个条约有效”论,后来又主张在英国放弃对香港名义主权的基础上,达成某种修改后的条约,以延续英国对香港的管治权。由于英方坚持错误立场,第一阶段谈判曾一度处于僵持状态,未取得任何进展。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则按照既定方针,为妥善解决香港问题作出新的努力。1982年12月,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即“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按照详细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为中国收回香港后实行“一国两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认真听取香港各方面人士意见,拟订了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即“12条”,准备作为第二阶段谈判的基础,或者在必要时单独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