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财务数据预测是整个财务评价的基础,其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财务评价和投资决策的准确性。下面就项目总投资、总成本费用、出售的收益、税收和利润等基本财务数据的构成和计算方式做简要介绍。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可以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各项建设费用支出,以及不计入交付使用财产价值内的应核销投资支出(如不增加工程量的停、缓建维护费)。
总成本费用是指项目在一定时期内为生产和销售产品而花费的全部成本和费用。项目总成本费用既是反映项目所需物质资料和劳动力消耗的主要指标,也是预测项目盈利能力的重要依据。
总成本费用的预测可按照完全成本法原理,对构成总成本费用的各项构成要素分别进行估算和分析,然后加以汇总。
可确认单位的数量,指该项目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历史基础成本指基准年的成本。物价波动系期的通货膨胀预测系数。
在估算成本时,先估100%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正常生产年度的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然后按以下公式估算未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年度的总成本费用。
未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年度总成本费用= 固定费用+ 变动费用× 实际达到设计能力的百分比
销售收入是指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产出各种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所得。其计算公式为
在以上公式中,产品销售量的估算可假设产出的产品全部能销掉,即销售量等于生产量,也能够准确的通过各年生产负荷加以确定。销售价格的估算一般都会采用出厂价,也可根据自身的需求采用送达用户的价格或离岸价格来估算。
1) 结合市场预测情况,分析销售量能否达到生产量,是否会有不能售出而造成积压的多余产品。
2) 产品营销售卖单价是否高于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或实际价格,防止人为故意增加单价,以虚报出售的收益。
出售的收益= 项目设计生产能力× 生产能力利用率× 产品销售率× 产品销售单价
在项目经济评价中,所涉及和考虑的税金包括两部分: 销售税金和附加、所得税。其中,销售税金和附加包括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费及教育费附加,不计入成本而从出售的收益中扣除,是企业在计算利润前须向国家缴纳的税金;所得税则直接从利润中扣除。
税金的预测可根据以上所预测得到的销售量和销售收入以及销售收入乘以相应的税率得到。
项目利润是项目财务经济目标的集中表现,通过利润预测可以估算拟建项目投产后每年能轻松实现的利润和企业每年预计留存的利润额。
税后利润通常能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按税后利润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公益金,最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