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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发布:华体会手机   更新时间:2024-05-14 16:54:36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提升创新发展能力等。

  具体而言,支持利用长期资金市场直接融资。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进度,为主业突出、规范运作的中小企业上市提供便利。深化发行、交易、信息公开披露等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推进创新勇于探索商业模式的公司债券试点,完善创新创业可转债转股机制。研究允许挂牌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落实创业投资基金股份减持比例与投资期限的反向挂钩制度,鼓励支持早期创新创业。鼓励地方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专业化基金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对存在股票质押风险的企业,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研究制定相关过渡性机制,根据公司详细情况采取防范化解风险措施。

  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进一步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加大再贴现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小微企业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将支小再贷款政策适合使用的范围扩大到合乎条件的中小银行(含新型互联网银行)。将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担保品范围。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完善债券发行机制,实施非公有制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采取出风险缓释凭证、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经营正常、面临暂时流动性紧张的非公有制企业合理债券融资需求。探索实施非公有制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鼓励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专项基金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兼并收购或财务投资。全力发展高收益债券、私募债、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创业互助基金类债券、创新创业企业专项债券等产品。研究促进中小企业依托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特许经营权等进行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开发续贷产品。

  此外,《意见》从改进财税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充分的发挥各类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等方面提出支持政策。

  业内专家这样认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仅是要短期为其纾困,更需建立长效机制,发展和健全服务中小企业的非银体系等。可以预期,随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的落实,融资体系将发生明显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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